三调数据库中线状地物数据处理规范

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过程中,为规范线状地物数据处理,保证数据质量,特制定以下规范:

一、线状地物位置处理

1. 对于并行且无法合并的线状地物,应根据其实际宽度和位置尽量保持平行,避免拓面后出现压盖或细缝图斑。

2. 对于无法明确实际位置且不能删除的线状地物,当其与其他线状地物或地物要素冲突时,可参考高清影像、国情数据、谷歌影像等确定其走向及位置。

3. 对于位于原河流图斑边缘的线状地物,若需以其为中心线进行拓面,则仅向河流外部拓一半宽度。

二、线状地物与其他要素关系处理

1. 当线状地物(如农路)穿过或分割居民点时,应进行打断处理,以保证城镇村内部图斑的完整性。

三、线状地物拓面处理

1. 对所有线状地物拓面图斑,需仔细检查首尾节点处,消除因程序拓面导致的线状地物与图斑边线非直角正交而产生的细碎三角图斑。

四、其他说明

以上规范仅供参考,实际操作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