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2020年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需求,国家统计局已完成2019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的更新维护工作,更新工作截止于2019年10月31日。本次发布的内容包括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19年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和城乡分类代码(3位),详细规定参见国务院《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及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