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3.4针对SQL代码中的局部变量,特别是在Package和OBJECT中的内部全局变量,应进行注释。变量注释应使用行尾注释,例如:TYPE RefCursor IS REF CURSOR; -- 定义参考游标类型。常量及变量的注释应包括被保存值的含义和合法取值的范围。规则3.5建议对函数或过程的每个参数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取值范围。对于boolean类型变量等,需说明每个值的具体含义。规则3.6强调对复杂SQL语句的功能性注释,包括算法和功能的解释,特别是不易理解的分支条件表达式。对于过长的函数实现,建议按功能分段加以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