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存储过程时,必须确保引用的对象在创建存储过程之前已存在。单个存储过程中不可重复创建同名存储过程,参数数量不得超过255个。存储过程无法执行以下语句:create procedure、rule、view。存储过程创建的文本长度不得超过64kb。